6月27日,成都市供销社召开专题会议,对《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学习解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成都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供销合作社组织和行为,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的重大成果,为全省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是依法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条例》从组织体系、服务机制、资产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有助于规范我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理顺管理经营和运行体制,强化资产管理,保护供销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是依法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当前,省上已将贯彻落实《四川供销合作社条例》情况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全市供销社要抓好抓实条例的贯彻执行。
会议要求,要抓住《条例》7月1日起施行的关键阶段,在全市系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市系统干部职工中掀起《条例》学习热潮,树牢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夯实为农服务根基。要加强宣传解读造氛围,利用市供销社及各县级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凝心聚力营造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尽快印发全市《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实施意见》,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进一步优化市社内设处室设置,厘清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增强联合社指导能力。